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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編號 |
329 |
| 課程名稱 |
不動產經紀人實務訓練班 |
| 課程日期 |
2026-08-25~2026-10-22 |
| 課程時間 |
星期二18:30~21:30; 星期四18:30~21:30 |
| 時數 |
47 |
招訓對象及 資格條件 |
學 歷:不限
年 齡:年滿15歲以上
資格條件:1.具基礎者並從事相關領域或從事本業相關人員。2.有意學習本課程知識技能轉業者。 3.有意學習本知識技能培養第二專長者。4.在職進修增加工作職能者。 |
| 課程詳細資訊 |
8/25
不動產估價-不動產估價第一章總則 - 朱智豪
8/27
不動產估價-第二章估價作業程序、估價方法(比較法)-朱智豪
9/1
不動產估價- 估價方法(收益法、成本法、土開法)-朱智豪
9/3
不動產估價- 估價方法(收益法)-朱智豪
9/8
不動產估價- 估宗地估價租金估價重點探討不動產估價模擬測驗-朱智豪
9/10
民法概論-民法第一編總則一、民法總則編及民法債編(一)民法總則編-駱冀耕
9/15
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-土地法(第一編總則、第二編地籍、第三編土地使用)、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-劉維真
9/17
民法概論-(二)民法債編 1.債之發生、標的、效力、移轉、消滅、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2.買賣、互易、贈與、租賃、借貸、僱傭、委任、居間、合夥 -駱冀耕
9/22
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-土地徵收條例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、區域計畫法、都市計畫法(第一章總則、第二章都市計畫之擬定、變更、發布及實施、第三章土地使用分區管制、第四章公共設施用地)-劉維真
9/29
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-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、契稅條例、房屋稅條例、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(不動產交易部分)-劉維真
10/1
民法概論-二、民法物權編不動產所有權、共有、地上權、不動產役權、農育權、抵押權、典權、占有-駱冀耕
10/6
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-一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,並包括不動產說明書及相關契約書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二、公平交易法-劉維真
10/13
一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,並包括不動產說明書及相關契約書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二、公平交易法三、消費者保護法四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-劉維真
10/15
民法概論-三、民法親屬編及民法繼承編(一)民法親屬編-夫妻財產制(二)民法繼承編-遺產繼承-駱冀耕
10/20
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&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-模擬測驗及解題-劉維真
10/22
民法概論-民法總結、模擬測驗解題-駱冀耕
知識:
1.土地法、都市計畫法、平均地權條例等不動產相關法律規範
2.土地稅法、契稅、房屋稅、所得稅等不動產交易稅務規則
3.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、公平交易法、消費者保護法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
4.不動產估價理論與方法(比較法、收益法、成本法等)
5.民法總則、債編、物權編、親屬與繼承編等與不動產交易相關法條
技能:
1.解析與應用不動產相關法規與土地使用規範
2.理解與計算不動產交易稅負
3.運用估價方法進行基礎不動產估價分析
4.編寫與審查合法不動產契約與說明書
學習成效:
1.業務素質品性提高。
2.參加國家不動產經紀人專業技能之認定。
3.建立良好仲介形象使在本行職業中佔有重要優勢。
朱智豪 老師
經歷:長豐工程顧問公司規劃師
中華不動產知識交流協會監事
內政部核定不動產講師
崇右影音大學經營管理系兼任講師
中華科技大學建築系兼任講師
專業:不動產經紀人、地政士
駱冀耕 老師
經歷: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 講師
保險業法遵及法務資深主管
實踐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兼任講師
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調解人
中華不動產知識交流協會民法講師
保經代公司主管及產壽簽署人、上櫃公司法務主管、銀行高端客群處專家團隊
劉維真 老師
經歷:國立台北大學 講師
專業:土地法制、不動產稅務及法規、土地行政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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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上課位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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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費用 |
9500 |
| 報名網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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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注意事項 |
1.依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網站之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,符合者將依序通知。收到通知後須於 5 天內完成繳交相關證明文件、繳費及簽訂契約書,始完成錄訓;逾期未完成者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
2.受訓費用需於報名時一次繳清。學員缺席時數若未超過總時數的五分之一,即可依規定獲得費用補助(課後由勞動部撥款予學員)
3.開課日前已年滿 45 歲者視為「中高齡者」,可享勞動部 100% 報名費補助(三年內補助總額上限為新臺幣 10 萬元) |
| 備註 |
【此課程由臺北市不動產經紀人員職業工會辦理】
報名時間
採線上報名
1.請先至台灣就業通:
https://www.taiwanjobs.gov.tw
加入會員/登入會員(建議先進行會員資料維護)
2.再至在職訓練網
課程代碼: |